聖經乃是神的說話,牠有兩部分。在頭一部分,就是舊約,神藉著眾申言者說話;在第二部分,就是新約,神在子裏(在子的人位裏)說話。(來一1~2。)第二部分由四福音、使徒行傳、書信、以及啟示錄所組成。子在肉體裏的時候,在四福音裏開始說話。祂復活以後,成了那靈,藉著使徒們繼續說話。(見約十六12~14。)因此,新約就是子向我們說話,將祂自己供應我們作生命和一切,使我們成為祂的身體,祂的彰顯,就是召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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