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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可十六16: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…
羅馬六4: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,和祂一同埋葬,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,從死人中復活一樣。
職事的話
信乃是接受主,(約一12,)這不僅為著罪得赦免,(徒十43,)也為著重生,(彼前一21,23,)叫信的人在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裏,(太二八19,)能成為神的兒女(約一12~13)和基督的肢體。(弗五30。)受浸乃是確認這個,一面憑著埋葬,藉著基督的死了結舊造;另一面憑著復起,藉著基督的復活成為神的新造。這樣的浸,比約翰所傳悔改的浸進步多了。(可一4,徒十九3~5。)
信和受浸,乃是接受神完全救恩之完整步驟的兩部分。受浸而不信,只是虛空的儀式;信而不受浸,只是裏面得救,沒有外面的確認。這二者應當並行。此外,水浸該有靈浸隨著,正如以色列人在海(水)裏,並在雲(靈)裏受浸一樣。(林十2,十二13。)
(C) Living Stream Ministry。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,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〝使徒行傳生命讀經〞,第95至96頁。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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